候补升舱费率

在值机柜台办理的泰航候补升舱附加费:从经济舱升至尊享经济舱(单程,出发地或目的地为曼谷)

生效日期:2026 年 5 月 1 日 - 直至另行通知

2025年9月30日 修订

航段:自/至曼谷 从曼谷出发的升舱附加费费率(泰铢) 前往曼谷的升舱附加费费率(美元)
SIN/JKT/DPS
CAN  
4,200 129
DEL/BOM/BLR/HYD/MAA KHI/LHE/ISB/DAC/KTM BJS/SHA   4,500 138
SEL
NGO/FUK  
9,000 275

 

一般规则:

  1. 此升舱附加费适用于持有已确认经济舱机票的乘客。

  2. 舱位代码 “L” 不适用于此候补升舱附加费。

  3. 不适用于行业折扣票、代理折扣票、ZED 票、皇家风兰常旅客计划(ROP)奖励兑换票及易货票。

  4. 此升舱附加费适用于所有由泰国航空(TG)发行的机票,前提是乘客搭乘由泰国航空实际运营的航班(TG 三位数字航班)。

  5. 升舱附加费按每个航段计算。如行程包含多个航段,需分别计算每段的适用升舱费用并加总,以得出总升舱费用。

  6. 里程累积仍按原始支付舱位计算。

  7. 此附加费不予退款(非正常情况除外)

候补升舱销售资格:

  1. 候补升舱仅适用于经值机人员根据航班运行状况及升舱标准确认符合资格的旅客。
  2. SSR 要求:定价及开票流程必须使用 SSR UPGC,该 SSR 目前仅限 DCS 柜台系统(Office ID)使用。
  3. 候补升舱销售仅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于机场售票处办理:
    - 仅接受现金付款。
    - 在办理销售前,机场售票处人员必须先与值机柜台人员确认可用座位情况。
    此规定旨在确保符合现行政策,即:候补升

舱原则上仅可在值机柜台办理,除非事先另有协调安排。

候补升舱的额外权益:

  1. 行李额/贵宾室使用权限:依照升舱后的舱位标准执行。

  2. 餐食服务:若升舱程序在航班起飞前至少 2 小时完成,则依照新舱位提供餐食服务。

  3. 包含 YQ 附加费及其他税费差额。

在值机柜台办理的泰航候补升舱附加费:从经济舱升至商务舱(单程,出发地或目的地为曼谷)

生效日期:2026 年 5 月 1 日 - 直至另行通知

2025年6月5日 修订

航段:自/至曼谷 从曼谷出发的升舱附加费费率(泰铢) 前往曼谷的升舱附加费费率(美元)
VTE/PNH/KTI/RGN/SGN/HAN/SAI
 KUL/PEN
KMG  
5,200 159
SIN/JKT/DPS
MNL
CTU/CAN/XMN
TPE/KHH  
7,100 217
DEL/BOM/BLR/HYD/MAA/CCU/AMD/COK/GAY
KHI/LHE/ISB/DAC/KTM/CMB
BJS/SHA/HKG  
8,300 254
SEL/PUS
TYO/OSA/NGO/FUK/CTS  
18,000 549
SYD/MEL/PER 32,000 976
JED 20,000 610
MUC/IST/ZRH/PAR/CPH/STO/BRU/ROM/MIL/OSL 38,000 1,159
FRA 40,000 1,220
LON 42,000 1,281


General Rule:

  1. 此升舱附加费适用于持有已确认经济舱机票的乘客。
  2. 舱位代码 " L "不适用于国际航线的此类候补升舱费率。
  3. 不适用于行业折扣票、代理折扣票、ZED 票、皇家风兰常旅客计划(ROP)奖励兑换票及易货票。
  4. 此升舱附加费适用于所有由泰国航空(TG)发行的机票,前提是乘客搭乘由泰国航空实际运营的航班(TG 三位数字航班)。
  5. 升舱附加费按每个航段计算。如行程包含多个航段,每段航程的升舱费用需分别计算并累加,以得出总升舱费用。 
  6. 里程累积仍按原始支付舱位计算。
  7. 此附加费不予退款(非正常情况除外)。

候补升舱销售资格:

  1. 候补升舱仅适用于经值机人员根据航班运行状况及升舱标准确认符合资格的旅客。
  2. SSR 要求:定价及开票流程必须使用 SSR UPGC,该 SSR 目前仅限 DCS 柜台系统(Office ID)使用。
  3. 候补升舱销售仅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于机场售票处办理:
    - 仅接受现金付款。
    - 在办理销售前,机场售票处人员必须先与值机柜台人员确认可用座位情况。
    此规定旨在确保符合现行政策,即:候补升

舱原则上仅可在值机柜台办理,除非事先另有协调安排。

候补升舱的额外权益:

  1. 行李额:依照升舱后的舱位标准执行。

  2. 贵宾室使用权限:允许使用。

  3. 餐食服务:若升舱程序在航班起飞前至少 2 小时完成,则依照新舱位提供餐食服务。

  4. 包含 YQ 附加费差额。

  5. 不包含其他税费差额。

泰航值机柜台候补升舱费率: 从尊享经济舱升级至豪华经济舱(单程,从 / 至曼谷 BKK)

生效日期:2026年5月1日,直至另行通知

2025年9月30日 修订

航段:从 / 至 曼谷 从曼谷出发的升舱附加费率(泰铢 THB) 至曼谷的升舱附加费率(美元 USD)
JKT 4,500 138

DEL/BOM/BLR/HYD/MAA  

DAC/KTM/KHI/LHE/ISB  

4,900 150

 

一般规则:

  1. 本升舱费率适用于持有已确认尊享经济舱(Premium Economy)客票的旅客。
  2. 不适用于行业折扣票、代理折扣票、ZED 机票、ROP 奖励兑换机票及以物易物(Barter)机票。
  3. 本升舱费率适用于由泰航签发行的所有泰航承运人票价客票,前提是旅客须搭乘泰航实际承运航班(泰航三位数航班号)。
  4. 本升舱费率按航段计算。如旅客行程包含多个航段,各航段的升舱费率须分别计算,并累加得出总升舱费用。
  5. 里程累积仍以原始已付票价为准。

候补升舱销售资格:

  1. 候补升舱仅适用于经值机人员根据航班运行状况及升舱标准确认符合资格的旅客。
  2. SSR 要求:定价及开票流程必须使用 SSR UPGC,该 SSR 目前仅限 DCS 柜台系统(Office ID)使用。
  3. 候补升舱销售仅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于机场售票处办理:
    - 仅接受现金付款。
    - 在办理销售前,机场售票处人员必须先与值机柜台人员确认可用座位情况。
    此规定旨在确保符合现行政策,即:候补升

舱原则上仅可在值机柜台办理,除非事先另有协调安排。

候补升舱权益:

  1. 行李额:依照升舱后舱等所适用的行李额度执行。
  2.  贵宾休息室使用权:允许使用。
  3. 餐食服务:如升舱手续在航班起飞前 2 小时完成,餐食将依照升舱后舱等标准提供。
  4. 燃油附加费(YQ):已包含需补收的差额。
  5. 税项差额:不包含。 

在值机柜台办理的泰航候补升舱附加费:从尊享经济舱升至商务舱(单程,出发地或目的地为曼谷)

生效日期:2026年 5 月 1 日 - 直至另行通知

2025年9月30日 修订

航段:从/至 曼谷 从曼谷出发的升舱附加费费率(泰铢) 前往曼谷的升舱附加费费率(美元))

SIN/JKT/DPS  

CAN  

4,500 138

DEL/BOM/BLR/HYD/MAA  

KHI/LHE/ISB/DAC/KTM  

BJS/SHA

4,900 150

SEL  

NGO/FUK 

   9,500  290

 

一般规则:

  1. 本升舱费率适用于持有已确认尊享经济舱(Premium Economy)客票的旅客。
  2. 不适用于行业折扣票、代理折扣票、ZED 机票、ROP 奖励兑换机票及以物易物(Barter)机票。
  3. 本升舱费率适用于由泰航签发行的所有泰航承运人票价客票,前提是旅客须搭乘泰航实际承运航班(泰航三位数航班号)。
  4. 本升舱费率按航段计算。如旅客行程包含多个航段,各航段的升舱费率须分别计算,并累加得出总升舱费用。
  5. 里程累积仍以原始已付票价为准。

候补升舱销售资格:

  1. 候补升舱仅适用于经值机人员根据航班运行状况及升舱标准确认符合资格的旅客。
  2. SSR 要求:定价及开票流程必须使用 SSR UPGC,该 SSR 目前仅限 DCS 柜台系统(Office ID)使用。
  3. 候补升舱销售仅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于机场售票处办理:
    - 仅接受现金付款。
    - 在办理销售前,机场售票处人员必须先与值机柜台人员确认可用座位情况。
    此规定旨在确保符合现行政策,即:候补升

舱原则上仅可在值机柜台办理,除非事先另有协调安排。

候补升舱权益:

  1. 行李额:依照升舱后舱等所适用的行李额度执行。
  2.  贵宾休息室使用权:允许使用。
  3. 餐食服务:如升舱手续在航班起飞前 2 小时完成,餐食将依照升舱后舱等标准提供。
  4. 燃油附加费(YQ):已包含需补收的差额。
  5. 税项差额:不包含。 

在值机柜台办理的泰航候补升舱附加费:从商务舱升至头等舱(单程,出发地或目的地为曼谷)

生效日期:2026 年 5 月 1 日 - 直至另行通知

2025年6月5日 修订

航段:从 / 至 曼谷 从曼谷出发的升舱附加费费率(泰铢) 前往曼谷的升舱附加费费率(美元)
TYO/ OSA 28,000 854
LON 41,000 1,251

 

一般规则:

  1. 此升舱附加费适用于持有已确认商务舱机票的乘客。
  2. 不适用于行业折扣票、代理折扣票、ZED 机票、ROP 奖励兑换机票及以物易物(Barter)机票。
  3. 本升舱费率适用于由泰航签发行的所有泰航承运人票价客票,前提是旅客须搭乘泰航实际承运航班(泰航三位数航班号)。
  4. 本升舱费率按航段计算。如旅客行程包含多个航段,各航段的升舱费率须分别计算,并累加得出总升舱费用。
  5. 里程累积仍以原始已付票价为准。

候补升舱销售资格:

  1. 候补升舱仅适用于经值机人员根据航班运行状况及升舱标准确认符合资格的旅客。
  2. SSR 要求:定价及开票流程必须使用 SSR UPGC,该 SSR 目前仅限 DCS 柜台系统(Office ID)使用。
  3. 候补升舱销售仅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于机场售票处办理:
    - 仅接受现金付款。
    - 在办理销售前,机场售票处人员必须先与值机柜台人员确认可用座位情况。
    此规定旨在确保符合现行政策,即:候补升

舱原则上仅可在值机柜台办理,除非事先另有协调安排。

候补升舱权益:

  1. 行李额:依照升舱后舱等所适用的行李额度执行。
  2.  贵宾休息室使用权:允许使用。
  3. 餐食服务:如升舱手续在航班起飞前 2 小时完成,餐食将依照升舱后舱等标准提供。
  4. 包含额外的 YQ 差额及税费

注:

  1. 汇率采用 2023 年 2 月汇率:1 美元 = 32.7871 泰铢

  2. 其他目的地及舱位等级(RBD)需补收与更高舱位之间的票价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