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艙行李資訊

乘客可免費攜帶指定行李,但須遵守以下條款及細則:

泰航規則中的限制。

若您全程搭乘泰國航空的航班,上述各項免費行李限重如下:

自2025年11月25日起,適用於未使用機票的銷售、出票和重新出票,以及2026年3月2日或之後開始的行程

以件數制計算之寄艙行李

一般資訊

行李額度之認定及寄艙行李之適用方式,是以自出發地至最終目的地之全程托運為準,且中途不得有停留。 若旅客於中途地點進行停留(Stopover),則停留後之航段將重新計算行李額度,並視情況酌收行李費用(如適用)。

適用於泰國航空(Thai Airways International Public Company Ltd.)

旅客搭乘泰國航空之國內及國際航班時,可依泰航相關規定,在符合條件與限制下,享有免費託運行李額度;惟部分情況可能需另行收費。

標準免費託運行李額度 

泰航於其全球航線中,針對整段行程採用「件數制(Piece Concept)」之行李額度計算方式:

自2025年11月25日起,適用於未使用機票的銷售、出票和重新出票,以及2026年3月2日或之後開始的行程, 以下航線將實施以件數制為基礎之新行李政策:

  • 泰國國內航線全程
  • TC3 區域內行程(亞洲、澳洲、紐西蘭)
  • TC2(歐洲、非洲、中東)與 TC3(亞洲、澳洲、紐西蘭)間之行程

自2025年11月28日起,對於完全未使用機票的銷售、出票和重新出票,以及2026年3月2日或之後開始的行程,以下航線將實施以件數制為基礎之新行李政策:

  • TC3(亞洲、澳洲、紐西蘭)與 TC1(北美洲、南美洲)間之行程

寄艙行李-尺寸限制

 

Piece-Baggage

適用於所有艙等,每件託運行李之總尺寸不得超過 158 公分(62 英吋)

(高度+寬度+長度),包含行李輪與把手。

寄艙行李-重量額度

Piece-Baggage

皇家頭等艙、皇家商務艙及特選經濟艙 Plus(Premium Economy Plus)每件行李之重量上限為 32 公斤(70 磅)。

Piece-Baggage

特選經濟艙及經濟艙每件行李之重量上限為 23 公斤(50 磅)。

 

僅限泰國國內航段

以件數制(Piece Concept)計算之寄艙行李政策,適用於純國內航段。

類別 最大行李額度 不佔位嬰兒 尺寸限制

皇家商務艙

所有票價產品

(C / D / J / Z / I / R)

1 件(每件 32 公斤) 1 件(每件 32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特選經濟艙 Plus

所有票價產品*

(Z)

1 件(每件 32 公斤) 1 件(每件 32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特選經濟艙

所有票價產品

(U / E)

1 件(每件 23 公斤) 1 件(每件 23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經濟艙 Full Flex

(Y / B / M)

1 件(每件 23 公斤) 1 件(每件 23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經濟艙 Flexi

(H / Q / T)

1 件(每件 23 公斤) 1 件(每件 23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經濟艙 Standard

(K / S / V)

1 件(每件 23 公斤) 1 件(每件 23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經濟艙 Saver、哩程兌換及其他

(W / L / X / N)

1 件(每件 23 公斤) 1 件(每件 23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 特選經濟艙 Plus 僅提供於 A330-300(33C)機型。

重要說明

  1. 若旅客因非自願因素改訂至較低艙等,即使已退還票價差額,仍適用原較高艙等之行李額度。

  2. 若旅客之全程行程搭配不同艙等(例如部分航段為 C、U 或 Y 艙),其免費託運行李額度將以實際支付票價之最高艙等為準。

    例如:旅客支付 C 艙票價,但部分航段搭乘 U 或 Y 艙時,仍適用 C 艙之行李額度。

  3. 每位乘客可免費攜帶一件可折疊嬰兒車、汽車安全座椅或輪椅登機,但僅限一件,且必須為乘客本身所需(例如,老年人、病人或殘疾人士使用的輪椅)。此物品無重量或尺寸限制。如不符合上述條件(例如,超過一件或非乘客本身所需),則將按普通行李處理,並適用相應的行李規定。

  4. 行李必須妥善包裝以防損壞。如行李包裝不當,泰航有權拒絕托運。

國際航線

以件計算的托運行李政策適用於 TC3(亞洲、澳洲、紐西蘭)內部的國際航段、TC2(歐洲、非洲、中東)與 TC3(亞洲、澳洲、紐西蘭)之間的國際航段、TC2(歐洲、非洲、中東)與 TC1(北美、南美)之間的國際航段、TC3(亞洲、澳洲、紐西蘭)與 TC1(北美、南美)之間的國際航段

類別 最大行李額度 不佔位嬰兒 尺寸限制

皇家頭等艙

所有票價產品

(F / A / P)

3 件 (每件 32 公斤) 1 件(每件 32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皇家頭等艙

兌換

(O)

2 件 (每件 32 公斤) 1 件(每件 32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皇家商務艙

所有票價產品

(C / D / J / Z / I / R)

2 件 (每件 32 公斤) 1 件(每件 32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特選經濟艙 Plus

所有票價產品*

(Z)

2 件 (每件 32 公斤) 1 件(每件 32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特選經濟艙

所有票價產品

(U / E)

2 件 (每件23 公斤) 1 件 (每件23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經濟艙 Full Flex

(Y / B / M)

2 件 (每件23 公斤) 1 件 (每件23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經濟艙 Flexi

(H / Q / T)

2 件 (每件23 公斤) 1 件 (每件23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經濟艙 Standard

(K / S / V)

1 件 (每件23 公斤) 1 件 (每件23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經濟艙 Saver**、哩程兌換及其他

(W** / L** / X / N)

1 件 (每件23 公斤) 1 件 (每件23 公斤) 158 公分(62 英吋)

* 特選經濟艙Plus 僅限A330-300機型(33C)提供。

** 部分目的地不提供行李額度,且適用特定條款。

重要說明

  1. 若旅客因非自願因素改訂至較低艙等,即使已退還票價差額,仍適用原較高艙等之行李額度。

  2. 若旅客之全程行程搭配不同艙等(例如部分航段為F、C、U 或 Y 艙),其免費託運行李額度將以實際支付票價之最高艙等為準。

    例如:旅客支付 F 艙票價,但部分航段搭乘 C 艙時,仍適用 F 艙之行李額度。

  3. 每位乘客可免費攜帶一件可折疊嬰兒車、汽車安全座椅或輪椅登機,但僅限一件,且必須為乘客本身所需(例如,老年人、病人或殘疾人士使用的輪椅)。此物品無重量或尺寸限制。如不符合上述條件(例如,超過一件或非乘客本身所需),則將按普通行李處理,並適用相應的行李規定。
  4. 行李必須妥善包裝以防損壞。如行李包裝不當,泰航有權拒絕托運。
  5. 如果您的行程涉及多家航空公司合作夥伴,請注意行李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對於代碼共享航班,主要承運人 (MSC) 將決定行李規定,除非該承運人另行發布規定,明確規定其為營運承運人,否則該承運人將作為市場承運人。在某些情況下,您行程適用的行李規定可能與我們合作夥伴航空公司的規定相同。更多詳情,請參閱附件及連結中的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 第 302 號決議。

額外行李限額

皇家風蘭會員/星際聯盟會員的特權

服務等級 白金卡會員 金卡會員 / 星空聯盟金卡 銀卡會員 

頭等艙

2 件 (每件 32 公斤) 1 件(每件 32 公斤) 1 件 (每件23 公斤)

商務艙 及 特選經濟艙 Plus

2 件 (每件 32 公斤) 1 件(每件 32 公斤) 1 件 (每件23 公斤)

特選經濟艙

2 件 (每件23 公斤) 1 件 (每件23 公斤) 1 件 (每件23 公斤)

經濟艙

2 件 (每件23 公斤) 1 件 (每件23 公斤) 1 件 (每件23 公斤)


* 自 2025 年 11 月 25 日起生效,適用於未使用機票的銷售、出票和重新出票,以及 2026 年 3 月 2 日或之後開始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