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3 內、TC2 與 TC3 之間的特別行李超重費
包含在額度 : 是*
收費 : 如果超出額度,則適用特殊單位 (統一費率)
條件:
是否包含於免費託運行李額度: 是
收費方式: 如超過免費託運行李額度,將依特殊行李單位費率(固定費率)收費
備註:
每位旅客可將 1 件可攜式樂器納入免費託運行李額度
樂器長度不得超過 39 英吋(100 公分 )
是否包含於免費託運行李額度: 否*
收費方式: 依特殊行李單位費率(固定費率)收取
規定:
固定費率如下:
例外:
包含在額度內 : 是*
收費 : 如超出限額,則適用特殊單價。 (固定費率)
額度 :
條件 :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是*
收費: 若超過免費行李限額,則適用特殊行李收費標準(固定費率)
條件: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 否*
收費: 以特殊單位價格收取費用 (固定費率)
條件: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 否*
收費: 以特殊單位價格收取費用(固定費率)
範圍:
條件: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 是*
收費: 若超過免費行李限額,則適用特殊行李收費標準(統一費率)
條件: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 是*
收費: 若超過免費行李限額,則適用特殊行李收費標準(固定費率)
條件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 是*
收費:若超過免費行李限額,則適用特殊行李收費標準(固定費率)
Allowance:範圍:
條件: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 是*
收費:若超過免費行李限額,則適用特殊行李收費標準(固定費率)。
條件: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 是*
收費:若超過免費行李限額,則適用特殊行李收費標準(固定費率)
條件:
一套滑雪/滑水裝備包括:
是否屬於免費託運行李範圍: 否*
收費: 若超過免費行李限額,則適用特殊行李收費標準(固定費率)
範圍:
統一收費標準如下:
條件: -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 是*
收費: 若超過免費行李限額,則適用特殊行李收費標準(固定費率)
條件:
請注意: 魚槍必須卸下子彈,魚矛必須單獨包裝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 否*
收費: 若超過免費行李限額,則適用特殊行李收費標準(固定費率)
條件: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 否*
收費 : 以特殊單位收取費用(固定費率)
條件:
是否屬於免費的託運行李範圍: 是
收費: 若超過免費行李限額,則適用特殊行李收費標準(固定費率)
條件:
注意事項:
不適用於泰航營運往返美國/加拿大之航班。搭乘泰航營運往返美國/加拿大航班之旅客,請參閱下一個頁籤「加拿大/美國航線」。
如果您的行程涉及多家航空公司合作,請注意行李規定與可選服務的費用可能會有所不同。在某些情況下,適用於您行程的行李規定與可選服務費用可能為我們合作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與費用
行李託運允許額的判定與超額行李費用的計算,適用於從出發地點至目的地之間無中途停留的行李直掛情況。若旅客在中途站辦理停留手續,則自停留後的出發地點起,將重新計算行李託運允許額及相關行李費用(如適用)
如果您攜帶的超重或超件行李超過承運航空公司的行李限額,則需支付超額行李費。泰航將根據您搭乘泰航航班時行李託運部分的不同,收取相應的費用。如果您的旅程和/或行李託運部分由多家承運航空公司承運,則可能適用其他承運航空公司
一般而言,對於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成員航空公司(包括泰國航空),適用一項共同的行李規定,即 IATA 第302號決議。該決議規範當旅客的行程及/或行李託運涉及兩家或以上航空公司(即聯營航班)時,應依據哪一家航空公司的行李規則為準。IATA 第302號決議是根據 IATA 所劃分的交通會議區域(Traffic Conference Areas)制定的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將全球劃分為三大區域。各區域內再細分為不同的「子區域」或「地區」,以利票價、各項費用及其他服務收費之訂定與調整。
在每個區域之下,還細分為較小的「子區域」或「地區」,在 IATA 的定義中,其含義可能與地理上一般理解的有所不同
區域ㄧ 包括北美洲、中美洲、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區域二包括歐洲、中東及非洲
區域三 包括亞洲全境及鄰近島嶼(惟屬於 區域二 之地區除外)、澳洲、紐西蘭及鄰近島嶼,以及太平洋島嶼(惟屬於 區域ㄧ之地區除外)
行程如跨越不同區域,則以第一個跨越交通區之航段的實際營運航空公司所適用之行李規定為準。
如行程涉及同一區域內不同子區域之間的旅行,適用之行李規定將由第一個跨越次區域之航段的實際營運航空公司決定
如行程僅於同一子區域內旅行,適用之行李規定將由第一個國際航段的實際營運航空公司決定
泰航與其他航空公司透過託運行程銜接時,將依一般區域票價規則辦理。
Excess Baggage Charge rate for a check portion of travel within TC3, Between TC2 and TC3 in Weight Concept on a zone basis listed below:

Excess Baggage Charge rate for a checked portion of travel to/from USA/Canada in Piece Concept on a zone basis (Effective on/ after 1 September 2018) listed below:

以下物品如作為託運行李,可能需支付額外處理費用。所列項目將依實際行程收取特殊處理費,所有費用皆以每件為單位計價並另行收取。請於航班起飛前至少 48 小時,聯絡當地訂位辦事處,將您的運動器材或特殊行李之詳細資訊加註於訂位紀錄中。
往返美國/加拿大之特殊行李超額費用
Include in allowance: Yes
Charge: If it exceeds the allowance, apply Special Unit price. (Flat Rates)
Charge Rate: USD 150/Unit
Remarks:
Include in allowance: Yes
Charge: If it exceeds the allowance, apply Special Unit price. (Flat Rates)
Charge Rate: USD 150/Unit
Include in allowance: Yes
Charge: If it exceeds the allowance, apply Special Unit price. (Flat Rates)
Charge Rate: USD 150/Unit
Include in allowance: No
Charge: Collect charges in Special Unit price. (Flat Rates)
Charge Rate:
Include in allowance: No
Charge: Collect charges in Special Unit price. (Flat Rates)
Charge Rate:
Include in allowance: Yes
Charge: If it exceeds the allowance, apply Special Unit price. (Flat Rates)
Charge Rate: USD 150/Unit
Include in allowance: Yes
Charge: If it exceeds the allowance, apply Special Unit price. (Flat Rates)
Charge Rate: USD 150/Unit
Include in allowance: Yes
Charge: If it exceeds the allowance, apply Special Unit price. (Flat Rates)
Charge Rate: USD 100/Unit
Include in allowance: Yes
Charge: If it exceeds the allowance, apply Special Unit price. (Flat Rates)
Charge Rate: USD 150/Unit
Include in allowance: Yes
Charge: If it exceeds the allowance, apply Special Unit price. (Flat Rates)
Charge Rate: USD 150/Unit
Include in allowance: No
Charge: Collect charges in Special Unit price. (Flat Rates)
Charge Rate: The flat rate below is based on the pet's weight, including the crate.
General Information
Generally, a common baggage provision, IATA Resolution 302, is applicable to IATA airline members (including THAI). The Resolution regulates which carrier’s baggage rules apply when your journey and/or baggage checked portion comprised of two or more carriers (Interline baggage provision). The IATA Resolution 302 is consider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ATA Traffic Conference Areas.
IATA divides the world into 3 main areas, and within each TC (Area), there are ‘sub-areas’ or ‘regions’ to facilitate the adjustment of fare rates, fees, and other service charges.
TC 1 is composed of North America, Central America, South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
TC 2 is Europe, Middle East and Africa.
TC 3 is composed of the whole of Asia and the neighboring islands (with the exception of the part included in TC2); Australia, New Zealand and neighboring islands and also the Pacific Islands (except those included in TC1).
Effective 01OCT14, if your travel involved code shared flights, the carrier performing as the Marketing Carrier of the baggage checked portion determines the baggage rule, unless carrier publishes a rule stipulating that it will be the Operating Carrier.
The 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 (CTA) determines that, for international itineraries involving multiple air carriers, to/from Canada, purchased on a single ticket issued on or after April 1, 2015, carriers should:
1. Apply a single set of baggage rules to the entire itinerary.
When an itinerary involving multiple air carriers is purchased on a single ticket for travel to/from Canada, a single set of baggage rules should apply throughout the entire itinerary.
2. Disclose the applicable rules on the Itinerary Receipt or e-Ticket.
For more information and industry questions will be processed through info@cta-otc.ca
The partner airline's website regarding baggage policies
Interline Partner's Website Link of Baggage Policy
* For airlines which are not listed, please check with the partner airlines directly.
On TG Connecting with Other Carriers through Checked Portion will apply normal Zoning Basis apply:
運動器材及特殊行李適用特別單位計價(固定費用)。
此計價方式適用於泰國境內航段,以及以下航線區域之國際航程:TC3 區域內(亞洲、澳洲、紐西蘭), TC2(歐洲、非洲、中東)與 TC3(亞洲、澳洲、紐西蘭)之間, TC2(歐洲、非洲、中東)與 TC1(北美洲、南美洲)之間, TC3 (亞洲、澳洲、紐西蘭) 與 TC1 (北美洲、南美洲)之間。
固定費用依行程方向及器材種類而有所不同。旅客可託運最高重量為 每件 32 公斤之運動器材或特殊行李;相關行李可能需額外收費,並須遵守特別處理條件及相關法規限制。
經核定為運動器材品項包括:自行車、保齡球用具、釣魚用具、高爾夫球具、滑雪/滑水用具、潛水用具和衝浪板、風浪板、競技用槍枝、武器彈藥;特殊行李之品項包括 : 樂器、超大件(體積較大)行李。.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否*
收費標準:
1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152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180 美金(USD) / 6255 泰銖(THB) (含泰國國內往返航段)
1 艘獨木舟/皮划艇(長度不超過 300 公分,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 : 收費:依 1 件收費
1 艘獨木舟/皮划艇(長度 300–330 公分之間,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 : 收費:依 2 件收費
每位旅客最多可託運 1 套獨木舟或皮划艇
條件:
是否包含於免費託運行李額度 :否
1 個單位費率
泰國國內航線 = 1520 泰銖 (僅適用於泰國國內航班)
國際航線 = 180 美金 / 6255 泰銖 (包含往返泰國國內航段之行程)
每增加 1 件 (總尺寸不超過 330 公分且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 )按 1 個單位費率計收
規定: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是
收費標準:
1 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76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80 美金(USD) / 2780 泰銖(THB) (含泰國國內往返航段)
在免費行李額度範圍內
總尺寸介於203至330公分(長+寬+高)者:收取 1件行李費用
經濟艙與豪華經濟艙: 單位重量超過 23公斤至 32公斤:依 1 件行李的費用
超額行李收費
新增 1 件行李 (總尺寸不超過 203 公分且經濟艙/豪華經濟艙重量不超過 23 公斤 ,皇家商務艙或皇家頭等艙不超過 32 公斤) 計為 1 件行李
總尺寸介於203至330公分(長+寬+高)者:收取 1件行李費用
經濟艙與豪華經濟艙,單件重量超過限額 23 公斤至 32 公斤者: 依 1 件行李收費
條件:
1. 一個滑雪袋(內含一雙滑雪板及一對滑雪杖)與一個雪靴袋(內含一雙雪靴),可合併視為一件託運行李
或
2. 一個單板滑雪袋(內含一塊單板滑雪板)及一個雪靴袋(內含一雙單板滑雪靴),可合併視為一件託運行李,並計入免費託運行李額度
或
下列任一項:
3. 一副標準水上滑雪板
或
4. 一副競技迴旋水上滑雪板
該運動器材須妥善包裝於適當的專用袋或保護箱(盒)內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是*
收費標準:
第 1 件及第 2 件行李之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76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80 美金(USD / 2780 泰銖(THB) (含泰國國內往返航段)
在免費行李額度範圍內
經濟艙與豪華經濟艙, 每件行李重量超過限額 23 公斤至 32 公斤,需加收 1 件行李的費用
超額行李收費
新增 1 件行李總尺寸不超過 330 公分;重量不超過23 公斤(經濟艙/豪華經濟艙)或32 公斤(豪華經濟艙Plus/皇家商務艙/皇家頭等艙) 依 1 件行李收費
經濟艙與豪華經濟艙超出限額23公斤至32公斤的部分依 1 件行李收費
第 3 件(含)以上: 依一般「超件/超重/超大」行李標準收費
條件:
是否包含於免費託運行李額度i:
.1 個單位費率
泰國國內航線 = 1520泰銖 (僅適用於泰國國內航班)
國際航線 = 180 美金 / 6255 泰銖(包含往返泰國國內航段之行程)
在免費託運行李額度
總尺寸(長+寬+高)介於 158 至 330 公分 : 收取 1 個單位費率
經濟艙及豪華經濟艙行李重量超過免費託運行李額度,且介於 23 至 32 公: 收取 1 個單位費率
超額行李
每增加 1 件行李(總尺寸不超過 158 公分;經濟艙及豪華經濟艙重量不超過 23 公斤,皇家商務艙及皇家頭等艙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收取 1 個單位費率
總尺寸(長+寬+高) 介於 158 至 330 公D:收取 1 個單位費率
經濟艙及豪華經濟艙行李重量介於 23 至 32 公斤,收取 1 個單位費
規定: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是*
收費標準:
1 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76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80 美金(USD) / 2780 泰銖(THB) (含泰國國內往返航段)
在免費行李額度範圍內
總尺寸介於 158 – 330 公分(長+寬+高)之間:依 1 件行李收費
經濟艙與豪華經濟艙,每件行李重量超出限額 23 – 32 公斤:依 1 件行李收費
超額行李收費
新增 1 件行李(總尺寸不超過 158 公分;重量不超過23 公斤(經濟艙/豪華經濟艙),32 公斤(豪華經濟艙Plus/皇家商務艙/皇家頭等艙)依 1 件行李收費
總尺寸介於 158 – 330 公分 (長+寬+高): 依 1 件行李收費
經濟艙與豪華經濟艙,每件行李重量超過限額 23 公斤至 32 公斤: 依 1 件行李收費
條件: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是*
收費標準:
1 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76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80 美金(USD) / 2780 泰銖(THB) (含泰國國內往返航段)
在免費行李額度範圍內
總尺寸介於 292 – 330 公分(長+寬+高): 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經濟艙與豪華經濟艙: 單位重量超過 23公斤至 32公斤收取 1 件行李的費用
超額行李收費
新增 1 件行李 (總尺寸不超過 292 公分且經濟艙/豪華經濟艙重量不超過 23 公斤 或 豪華經濟艙plus、皇家商務艙或皇家頭等艙不超過 32 公斤) 計為 1 件行李
總尺寸介於 292 – 330 公分(長+寬+高): 依 1 件行李收費
經濟艙與豪華經濟艙,單件重量超過限額 23 公斤至 32 公斤者: 依 1 件行李收費
條件: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是
收費標準:
1 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76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80 美金(USD) / 2780 泰銖(THB) (含泰國國內往返航段)
在免費行李額度範圍內
總尺寸介於 292 至 330 公分之間(長+寬+高):依 1 件行李收費
經濟艙與豪華經濟艙,每件行李重量超出限額 23 至 32 公斤:依 1 件行李收費
超額行李收費
新增 1 件行李(總尺寸不超過 292 公分;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重量不超過 23 公斤,豪華經濟艙Plus、皇家商務艙和皇家頭等艙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 依 1 件行李收費
總尺寸介於 292 至 330 公分之間(長+寬+高):依 1 件行李收費
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每件行李重量超出限額 23 至 32 公斤:依 1 件行李收費
條件: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否*
收費標準:
1 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152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180 美金(USD) / 6255 泰銖(THB) (含泰國國內往返航段)
在免費行李額度範圍內
* 經濟艙與豪華經濟艙若風浪板設備單件重量超過限額 23 公斤至 32 公斤,需加收 1 件行李的費用
超額行李收費
風浪板設備(長度不超過 200 公分,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依 1 件行李收費
風浪板設備(長度超過 200 公分且不超過 330 公分,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依 2 件行李收費
條件:
*如往返澳洲或紐西蘭,行李限額內僅限攜帶一塊風浪板,且長度不得超過330公分,重量不得超過免費行李額度。若乘客行程中有中途停留,仍可享有此優惠。任何超重部分將依規收取額外費用。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是
收費標準:
1 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76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80 美金(USD) / 2780 泰銖(THB) (含泰國國內往返航段)
在免費行李額度範圍內
總尺寸在 200 – 330 公分(長+寬+高)之間或重量超過限額:收取 1 件行李的費用
經濟艙與豪華經濟艙重量超過限額 23 – 32 公斤:收取 1 件行李的費用
超額行李收費
新增 1 件行李(外尺寸不超過 200 公分;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重量不超過 23 公斤,豪華經濟艙 Plus、皇家商務艙和皇家頭等艙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依 1 件行李收費
總尺寸在 200 – 330 公分(長+寬+高)之間或重量超過限額:收取 1 件行李的費用
經濟艙和優選經濟艙,重量超過限額 23 – 32 公斤:收取1 件行李的費用
條件: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否*
收費標準:
1 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76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80 美金(USD) / 2780 泰銖(THB) (含泰國國內往返航段)
新增 1 件潛水裝備 (總尺寸不超過 330 公分;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 依 1 件行李收費
條件: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否*
收費標準:
1 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152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180 美金(USD) / 6255 泰銖(THB) (含往返泰國國內航段)
在免費行李額度範圍內
* 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單件重量超過限額 23 至 32 公斤的衝浪板: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超額行李收費
衝浪板(長度不超過 200 公分,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衝浪板(長度在 200 至 330 公分之間,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收取 2 件行李費用
條件:
* 如果往返澳洲或紐西蘭,一塊衝浪板可列入免費行李額度,衝浪板必須符合條件:長度不超過 330 公分,重量不超過免費行李額度。若乘客行程包含中途停留,仍可享有此權益。任何超重部分將依規收取額外費用。
或者
如果購票點在日本,往返日本和峇里島的旅客,行李額度中最多可包含一塊衝浪板,衝浪板必須符合:長度不超過 330 公分,重量不超過免費行李額度。若乘客行程包含中途停留,仍可享有此權益。任何超重部分將依規收取額外費用。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是
收費標準:
1 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76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80 美金(USD) / 2780 泰銖(THB) (含泰國國內往返航段)
在免費行李額度範圍內
總尺寸介於 210 – 330 公分(長+寬+高)之間: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重量超出限額 23 – 32 公斤: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超額行李收費
新增 1 件行李(外尺寸不超過 210 公分;重量不超過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 23 公斤,或豪華經濟艙Plus、皇家商務艙和皇家頭等艙 32 公斤)依 1 件行李收費
總尺寸介於 210 – 330 公分(長+寬+高)之間: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重量超出限額 23 – 32 公斤: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條件: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是
收費標準:
1 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76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80 泰銖(THB) / 2780 泰銖(THB) (含泰國國內往返航段)
在免費行李額度範圍內
總尺寸介於 158 – 330 公分(長+寬+高)之間: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重量超出限額 23 – 32 公斤: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超額行李收費
新增 1 件行李(總尺寸不超過 158 公分;重量不超過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 23 公斤,或豪華經濟艙Plus、皇家商務艙和皇家頭等艙 32 公斤)依 1 件行李收費
總尺寸介於 158 – 330 公分(長+寬+高)之間: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經濟艙和優選經濟艙,重量超出限額 23 – 32 公斤: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條件:
是否列入免費行李額度: 是*
收費標準:
1 件行李費率
泰國國內航段 = 760 泰銖(THB)
國際航段 = 80 美金(USD) / 2780 泰銖(THB) (含往返泰國國內航段)
在免費行李額度範圍內
一個箱子/包(長度在 292 - 330 公分之間):依 2 件行李收費
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重量超過限額 23 - 32 公斤:依 1 件行李收費
超額行李收費
新增 1 件行李(外尺寸不超過 292 公分;重量不超過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 23 公斤,或豪華經濟艙 Plus、皇家商務艙和皇家頭等艙 32 公斤)依 1 件行李收費
一個箱子/包(長度在身高 292 - 330 公分: 依 2 件行李收費
經濟艙和豪華經濟艙,超重 23 - 32 公斤:收取 1 件行李費用
條件:
樂器
樂器可列入免費行李額度須符合以下條件:總尺寸不超過 158 公分,重量不超過適用艙等之免費行李重量額度 。若超過免費行李額度(重量/尺寸/件數),則: 超重或超大尺寸:依一般「超重/超大行李」收費標準計收,超件:依一般「超件行李」收費標準計收 .
樂器必須妥善包裝以避免損壞。如未妥善包裝,泰國航空保留拒絕收受託運的權利
佔位隨身行李 ( CBBG ) (樂器、 外交郵袋等)
對於樂器或貴重/易碎物品(如大提琴),建議放置於靠窗座位或與旅客相鄰之最後一排座位。
大提琴特殊規定:尺寸不得超過:長 150公分 x 高 35公分 x 寬 50公分 (59.05 x 13.78 x 19.69 英吋).
CBBG 重量與尺寸限制: 每件每座位限 50 公斤內 / 尺寸限制依機型與艙等而定
A320/321 機型: 長 42.5 cm × 寬 40 cm × 高 60 cm (17 × 16 × 24 吋).
其他機型(非 A320系列) 尺寸限制依機型與艙等不同
頭等艙: 48.26 × 48.26 × 60.96 cm(19 × 19 × 24 吋)
商務艙: 43.18 × 48.26 × 60.96 cm(17 × 19 × 24 吋)
豪華經濟艙 /經濟艙: 43.18 × 40.64 × 60.96 cm(17 × 16 × 24 吋)飛行期間,行李必須全程以安全帶固定於座位上
需於起飛前至少 2 天完成預訂
收費依旅客票價規則可能有所差異
機艙行李於飛行期間必須全程以安全帶固定
行動輔具 (輪椅)
每位旅客如因年長、疾病或身心障礙而需使用輪椅或其他個人行動輔具,可免費託運 一件,並置放於航空器貨艙內運送。此規定適用於旅客本人使用之手動輪椅及電動/電池驅動輪椅或其他行動輔具。此類行動輔具不受重量及尺寸限制。如不符合上述條件(例如:每位旅客超過一件,或非旅客本人因行動需求使用之輔具),則視為一般託運行李,並依適用之行李規定辦理。
凡往返歐盟(EU)機場之身心障礙旅客,依據歐盟第1107/2006號規章(Regulation (EC) No. 1107/2006),得免費託運最多二件行動輔具(包括手動及電動/電池驅動輪椅),惟須於航班起飛前至少48小時提出申請,並視航空器貨艙空間及相關危險物品法規之適用情形辦理。
電動輪椅及電池驅動之行動輔具,須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及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危險物品規則之相關安全規定始得受理運送。電池必須妥善固定、採取防止短路措施,並確保行動輔具於運送期間已妥善處理,以避免意外啟動。如使用鋰電池供電,亦須符合相關危險物品規定,包括鋰電池額定瓦時限制及電池拆卸、包裝與運送程序等相關要求。
嬰幼兒用品託運行李(嬰兒手推車 / 兒童安全座椅)
每位嬰兒或兒童旅客可免費託運一件可摺疊式嬰兒手推車或一件兒童安全座椅,並置放於航空器貨艙內運送。嬰兒手推車須為可摺疊式,且係供嬰兒或幼童乘坐使用。此類用品不受重量及尺寸限制。如不符合上述條件(例如:每位嬰兒或兒童旅客超過一件,或非隨行嬰兒/兒童使用之用品),則視為一般託運行李,並依適用之行李規定辦理。
嬰兒手推車如符合本公司客艙行李之尺寸及重量限制,且可安全放置於座位上方置物櫃或前方座位下方者,可攜帶進入客艙。如嬰兒手推車超過規定尺寸,或無法於客艙內安全收納,應於登機門或報到櫃檯辦理託運,並妥善摺疊、貼附託運標籤及採取適當保護措施,以降低搬運過程中受損之風險。嬰兒手推車於飛航期間不得於客艙內展開或使用。
注意事項
上述「運動器材」及「特殊行李」規定自2026年3月2日起生效,直至另行通知
相關申請須於 至少 3 個工作天前 完成。.乘客應在航班起飛前至少2小時到達報到櫃檯
價格以 每一航段、每一次託運(自一次託運至下一次託運為一段)計算且僅適用於泰國航空營運的航班
部分器材可能不適用於所有機型。.
各類器材之總尺寸限制依物品種類而定.
無論是否列於上述項目,單件重量超過 32 公斤(70 磅)或總尺寸超過 330 公分之運動器材/特殊行李將不予受理
依據泰國機場管理公司( AOT)之規定*,AOT 所營運機場(曼谷、清邁、清萊、普吉及合艾)之 X 光安檢機器,其最大通過尺寸為:寬七十公分、長八十公分及高八十公分。超過上述尺寸之行李並不禁止攜帶,但為確保航空安全標準之遵循,安檢人員有權視情況要求旅客打開行李進行檢查。
此外,每位旅客最多可託運十件行李,並須符合相關安全檢查規範。
運動器材」及「特殊行李」均屬不可退費項目,不論為部分退費或全額退費皆同
* AOT 規定詳情請參閱附錄三 annex III.
運動器材必須妥善包裝以防止損壞如未妥善包裝,泰國航空保留拒絕收受託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