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行李费

所有超重行李必须在旅客登机前完成评估并收取相应费用。超出旅客免费托运行李额度的行李将按超重行李标准收费。托运行李额度可能因 舱位等级、常旅客会员等级、军人身份、航线行程以及购票日期 而有所不同。

适用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含)或之后开具的机票,且旅行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2 日(含)或之后。

按件数制(Piece Concept)的超额行李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托运行李 超出标准免费行李额度 的旅客。 免费行李额度依 件数、重量或尺寸(体积) 规定,并取决于 舱位等级、票价品牌以及常旅客会员等级。 本政策适用于以下旅客类别(包括但不限于):

  • 机场——在值机柜台及泰航机场售票处购买的超额行李。

  • 预付超额行李——须在预定的第一航段计划出发时间前至少 24 小时,通过在线、呼叫中心、泰航城市售票处或代理人购买。

额外件数: 在购买额外一件行李时,其尺寸不得超过 158 厘米(62 英寸),并且根据舱位等级,适用以下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限制。

  • 头等舱 / 商务舱 / 豪华经济舱:额外行李件(每件最大重量:32 公斤)。

  • 尊享经济舱 / 经济舱:额外行李件(每件最大重量 23 公斤)。

定价: 按分区采用统一费率,具体如下:

  • 每件行李按分区标准收费: 指以目的地国家所划分的地理分区。

  • 超重与超大行李费用: 若任何托运行李或额外件数的重量或尺寸超过每件行李的标准限额(23/32 公斤或 158 厘米三边总和),则需在机场根据适用的机场分区收费标准支付超重或超大费用。若该件行李同时属于超重和超大,则相关费用将按双倍收取。

    • 超重

      • 对于每件免费行李额为 23 公斤的旅客,超重行李收费标准如下:

        • 23–32 kg: 
          → 收取 1 倍机场区域费率

      • 对于每件免费行李额为 32 公斤的旅客,不允许超重行李,因为根据部分国家的劳动法规规定,单件行李的最高重量限制为 32 公斤。

    • 超尺寸

      • 158–200 cm (62–79 inches): 
        → 收取 1 倍机场区域费率

      • 200–330 cm (79–130 inches) (大件行李 ): 
        → 在原基础上额外收取 1 倍机场区域费率

  • 条款:不可退款 , 包括部分退款及全额退款

货币说明: 请注意,所收取的费用取决于办理登机手续的机场所在地。在泰国境内办理值机时,将适用泰铢(THB)费率;而在泰国境外的国际机场办理值机时,则适用美元(USD)费率。以 THB 或 USD 收取的费用将在支付时转换为当地货币,因此最终价格可能会显示为带有小数点的金额。

分级额外行李件收费

  • 预付额外行李额度  
超额行李费用(第 1 件和第 2 件)/ 每件(美元)
出发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国境内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一区 80 100 130 140 160 190 225 255 305
第二区 95 115 140 150 170 205 235 270 315
第三区 120 140 160 170 190 225 255 290 335
第四区 160 180 190 205 225 255 290 325 370
第五区 200 220 225 235 255 290 320 355 -
第六区 220 240 255 270 290 325 355 375 435
第七区 280 300 305 315 335 370 - 435 480
超额行李费用(第 3 件)/ 每件(美元)
出发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国境内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一区 160 200 260 280 320 380 450 510 530
第二区 190 230 280 300 340 410 470 540 550
第三区 240 280 320 340 380 450 510 580 590
第四区 320 360 380 410 450 510 580 650 660
第五区 400 440 450 470 510 580 640 710 -
第六区 440 480 510 540 580 650 710 750 790
第七区 480 520 530 550 590 660 - 790 800
超额行李费用(第 1 件和第 2 件)/ 每件(泰铢)
出发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国境内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曼谷 - 630 2780 3335 4170 5560 6950 7645 9730
泰国境内 630 1260 3410 3965 4800 6190 7580 8340 10430
超额行李费用(第 3 件)/ 每件(泰铢)
出发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国境内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曼谷 - 1260 5560 6670 8340 11120 13900 15290 16680
泰国境内 1260 2520 6820 7930 9600 12380 15160 16680 18070
  • 机场现场超额行李收费
超额行李费用(第 1 件和第 2 件)/ 每件(美元)
出发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国境内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一区 95 120 155 170 190 230 270 305 350
第二区 115 140 170 180 205 245 280 325 360
第三区 145 170 190 205 230 270 305 350 385
第四区 190 215 230 245 270 305 350 390 430
第五区 240 265 270 280 305 350 385 425 -
第六区 265 290 305 325 350 390 425 450 505
第七区 320 345 350 360 385 430 - 505 545
超额行李费用(第 3 件)/ 每件(美元)
出发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国境内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一区 190 240 310 335 385 455 540 610 620
第二区 230 275 335 360 410 490 565 650 645
第三区 290 335 385 410 455 540 610 695 690
第四区 385 430 455 490 540 610 695 780 775
第五区 480 530 540 565 610 695 770 850 -
第六区 530 575 610 650 695 780 850 900 930
第七区 560 610 620 645 645 690 - 850 930
超额行李费用(第 1 件和第 2 件)/ 每件(泰铢)
出发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国境内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曼谷 - 755 3335 4000 5005 6670 8340 9175 11120
泰国境内 755 1510 4090 4760 5760 7430 9095 10010 11990
超额行李费用(第 3 件)/ 每件(泰铢)
出发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国境内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曼谷 - 1510 6670 8005 10010 13345 16680 18350 19460
泰国境内 1510 3025 8185 9515 11520 14855 18190 20015 21200
  • 超重或超尺寸行李适用机场收费标准
超重或超尺寸行李费率 / 每件(美元)
出发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国境内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一区 95 120 155 170 190 230 270 305 350
第二区 115 140 170 180 205 245 280 325 360
第三区 145 170 190 205 230 270 305 350 385
第四区 190 215 230 245 270 305 350 390 430
第五区 240 265 270 280 305 350 385 425 -
第六区 265 290 305 325 350 390 425 450 505
第七区 320 345 350 360 385 430 - 505 545
超重或超尺寸行李费率 / 每件(泰铢)
出发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国境内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曼谷 - 755 3335 4000 5005 6670 8340 9175 11120
泰国境内 755 1510 4090 4760 5760 7430 9095 10010 11990

注意事项

  1. 以上行李收费标准自 2026 年 3 月 2 日(含)起生效,直至另行通知。

  2. 所有托运行李选项必须在旅客登机前完成评估并收取相应费用。

    i. 根据机票条款不享有免费行李额的旅客,或未提前购买托运行李额但希望使用托运行李服务的旅客,可在机场值机柜台按机场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3. 托运行李额可能因舱位、常旅客会员等级、官方身份、行程以及购票时间而有所不同。

  4. 对于在泰国境内(纯国内航班)且从曼谷出发的旅程,超额行李费用以泰铢(THB)计收。对于国际旅程,超额行李费用以美元(USD)分别列示。(费用将按行李收费当日的银行卖出汇率转换为当地货币)

  5. 儿童和婴儿优惠费率不适用。

  6. 每件托运行李的重量上限不得超过 32 公斤(70 磅)。

  7. 每件行李的最大尺寸不得超过 330 厘米 (130 英寸). 

  8. 超额行李须妥善包装,以防止损坏。如行李包装不符合要求,泰国航空有权拒绝将其作为托运行李收运。

  9. 根据泰国机场公共有限公司(Airports of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AOT)的相关规定*,AOT运营的机场(曼谷、清迈、清莱、普吉及合艾机场)的X光安检设备可检查的行李最大尺寸为:宽70厘米、长80厘米、高80厘米。对于超出上述尺寸的行李,安检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旅客打开行李接受检查,以确保航空安全并符合航空安保标准。此外,根据适用的安全检查要求,每位旅客托运行李的数量可能限制为最多 10件。超过10件的托运行李,可能因各航班的飞机装载空间情况而被延迟运输或拒绝承运。

 

重要通知

如果您的行程涉及多家航空公司的联程运输,请注意,各航空公司的行李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对于代码共享航班,适用的行李规定由主要承运人(Most Significant Carrier,MSC)**决定。通常情况下,主要承运人为销售承运人(Marketing Carrier),除非该承运人已公布相关规定,明确以实际承运人(Operating Carrier)的行李政策为准。

在某些情况下,您的整个行程可能适用合作航空公司的行李规定。因此,旅客可能需要联系旅行代理或我们的机票销售/订位代理,以获取进一步的指导。

对于涉及往返美国的行程,或受美国交通部(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US DOT)**规定约束的行程,根据美国交通部的要求,机票上列明的首家销售承运人的行李规定将适用于整个行程。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涉及美国航点的代码共享或航空公司间联运行程中的行李政策清晰透明,并保持一致。

* AOT相关规定的详细内容,请参阅  附件三.

** 有关最重要承运人(Most Significant Carrier,MSC)和美国运输部(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US DOT)规定的详细内容,请参阅 附件一 and 附件二.

 

区域定义

区域 定义
第一区 孟加拉国、柬埔寨、中国(昆明)、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和越南。
第二区 中国(昆明除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印度、印度尼西亚、尼泊尔、菲律宾、斯里兰卡和马尔代夫。
第三区 澳大利亚(珀斯)、日本、韩国、巴基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科威特。
第四区

澳大利亚(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以色列、土耳其、俄罗斯(莫斯科)。

TC3 区域内其他目的地(亚洲、澳大利亚、新西兰)。

第五区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新西兰、挪威、瑞典、瑞士、英国和荷兰。  

TC2 区域内其他目的地(欧洲、非洲、中东)。

第六区

北美洲和南美洲。

TC1 区域内其他目的地(北美、南美)。

第七区

由其他航空公司运营,经泰航欧洲门户航点中转前往欧洲其他目的地(包括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