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託運行李限額外,乘客還可以隨身攜帶一件行李。以下是隨身行李的條件:

隨身行李

類別 件數 限制說明
皇家頭等艙(Royal First Class)
皇家商務艙(Royal Silk Class)
1
  • 每件重量上限 7 公斤
  • 尺寸限制: 長 56 公分 (22 吋), 寬 45 公分 (18 吋),  深 25 公分 (10 吋). (含輪子、把手及側邊口袋) 
  • 隨身行李須放置於機艙上方置物櫃或前方座椅下方 
*星空聯盟金卡會員搭乘皇家頭等艙/皇家商務艙 且行程涉及 2 家以上星空聯盟航空公司
(額外附加)
1
經濟艙Plus (Economy Plus) 經濟艙 (Economy) 1
  • 每件重量上限 7 公斤
  • 尺寸限制:長 56 公分(22 吋)、寬 45 公分(18 吋)、深 25 公分(10 吋). (含輪子、把手及側邊口袋) 
  • 隨身行李須放置於機艙上方置物櫃或前方座椅下方
*星空聯盟金卡會員搭乘經濟艙Plus /經濟艙 且行程涉及 2 家以上星空聯盟航空公司
(額外附加)
無

 

備註:航空公司可能於報到櫃檯及/或登機門,使用測量架及/或秤重設備進行抽查,以確保行李符合上述規定。

免收費項目:

  • 手提包/皮夾/手提包/筆記型電腦/便攜式個人電腦,最大長度為 37.5 厘米(15 英寸),寬度為 25 厘米(10 英寸),深度為 12.5 厘米(5 英寸),或三邊之和不超過 75 厘米(30 英寸),總重量不超過 1.5 公斤(3.3 磅)

  •  

     

    年長旅客、患病旅客、行動不便旅客使用的手杖(拐杖)

     

     

  • 嬰兒食品

攜帶旅客舒適輔助用品/裝置

泰航允許旅客使用舒適輔助用品/裝置,包括可供兒童乘坐,並可轉換為腿部靠墊或小型床鋪的騎乘式行李箱。

然而,此類產品不得影響座椅的正常功能,亦不得影響其他旅客的乘坐舒適度,並須符合以下規定:

  • 嬰兒不得使用此類產品。

  • 產品尺寸不得超過 12 英吋(30.5 公分)× 18.3 英吋(46.5 公分)× 15.7 英吋(40 公分),重量不得超過 7 公斤

  • 於滑行、起飛、降落、遭遇亂流或安全帶指示燈亮起時,不得使用此類產品。

    未使用時,必須妥善收納並牢固放置於機上行李置物櫃或前方座下方。

  • 不得於緊急出口排座位或隔板座位使用此類產品。

  • 不得妨礙前方座椅向後傾斜。

    不得與其他座椅延伸裝置併用,以占用多個座位。

  • 僅可於不阻礙其他旅客通行的座位使用。

    座位僅限靠窗座位,或中央座位區中間排的其中一個座位。

 

*基於飛航安全考量,或依機組人員之判斷,旅客可能不得於機上使用此類產品。

 禁止使用的旅客舒適輔助用品/裝置

為確保機上旅客的安全,基於以下原因,部分旅客舒適輔助用品/裝置於飛行期間禁止使用:

  • 發生緊急情況時,可能危及使用者及/或其他旅客的安全。

    可能損壞、阻礙或導致航空器系統及/或設備。

  • 可能干擾或影響鄰座旅客。

     

禁止使用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 座椅後仰阻擋器

  • 嬰兒吊床

  • 腿部吊床

  • 膝部擋板

 

攜帶液體、噴霧劑和凝膠的限制措施

乘客所攜帶的液體、噴霧劑和凝膠物品必須裝在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中

限制詳情

  • 不予接受盛放在容量大於 100 毫升的容器中的液體;即使容器僅部分裝滿。
  • 容器必須放置在透明的可重新密封的塑膠袋中,每個塑膠袋的最大容量為一公升
  •  在安檢點必須出示塑膠袋以供目視檢查
  •  每位乘客僅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可重複密封的塑膠袋
  •  藥品、嬰兒奶粉/食品以及有特殊飲食要求的乘客可獲得豁免 
  •  在安檢處,塑膠袋必須與其他隨身行李分開放置t.
  •   在機場免稅店或飛機上購買的商品必須裝在密封的塑膠袋中,且不得 打開。乘客可能需要出示合規定的購買證明  

將超重/超大的隨身行李放入頭頂行李櫃時,乘客可能會感到肌肉酸痛。

 

在氣流不穩的期間,超大/超重的行李可能會掉落在您或其他乘客身上並造成傷害。

 

在緊急情況下,它還可能阻塞緊急出口通道並造成危險。 為了安全起見,每位乘客可攜帶一件不超過 7 公斤或三邊不超過 45 英寸(約 115 厘米)的手提行李登機,並妥善存放在封閉的頭頂上方行李架中

超大和超重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