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線上預購超額行李?

透過泰航官方網站或 THAI 行動應用程式享有專屬行李加購優惠,讓您的旅程更加輕鬆無憂。

線上預購行李條款

線上預購超額行李限額

每人每航班 5-50 公斤

預先購買的時間 

至少於班機起飛前24小時完成預購

適用航班

國際線航班

常見問題

1  透過 https://www.thaiairways.com 購買的超額行李無法退款,自購買日起有效期限為一年。

2. 不可轉讓、不可改票、不可更改航線。

3. 線上購買超額行李僅適用於泰國國際航空(TG)實際營運航班。

4. 線上購買超額行李不適用於團體訂位、候補名單旅客、嬰兒旅客及哩程升等旅客。

5. 線上購買超額行李的費率適用於所有旅客類型。

6.  線上購買超額行李僅可以每5公斤為單位購買,最高上限為50公斤,並須於航班出發前至少24小時完成購買。

7.  倫敦與曼谷之間航線的旅客,可於網上預購超額行李,收費為每5公斤100美元,或可透過其他管道以每公斤30美元的價格購買。

8. 每位旅客於每一訂位記錄中,每一航段僅限購買一次超額行李。若託運行李超出線上購買額度,超出部分將依現場機場超額行李費率收費。

9.  購買完成後,旅客將收到電子雜項單據(EMD),需於機場辦理報到時出示。

10. 線上購買之超額行李與一般超額行李享有相同責任條款。

11. 泰國國際航空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線上購買超額行李產品之費率、條款與條件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12. 旅客亦可於泰航市區售票處或致電客服中心 +886 2 77537973預購超額行李,最高可購買至每人每航班100公斤,並須於航班出發前至少12小時完成購買

透過 https://www.thaiairways.com 線上購買超額行李僅在購買後 1 年內有效,並且可能因航班和日期而異,但不可退款且不可轉讓。請注意,電子雜費憑證 (EMD) 不會因航班和日期變更而自動重新簽發。請聯絡 泰航辦事處重新簽發電子雜費憑證 (EMD)

網路上購買超額行李僅適用於重量概念,購買一單位為5公斤(每 5 公斤計算為1單位)。每位乘客在網路上購買的超額行李限重為50公斤

必須在航班起飛至少 24 小時前於官網購買超額行李 

所有的乘客(團體預訂、候補乘客、嬰兒乘客和哩程升等乘客除外)均可透過官網的預訂流程的管理我的預訂Manage My Booking.購買超額行李,且僅適用於泰國航空營運的航班

除行動裝置外,所有設備均可透過官網 www.thaiairways.com  線上購買超額行李

旅客出發時須在機場報到櫃檯出示電子雜費憑證 (EMD)。在確認購買步驟後,可以檢視和列印電子雜項文件 (EMD)。系統將自動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購買超重行李的確認訊息,僅限於泰國註冊的手機。

每次預訂中,每人每航段僅限一次線上購買超額行李限額。超過任何在線上購買限額的額外行李,必須在出發機場出示行李時按標準費率收費

Credit card
- Visa, MasterCard.
- American Express, JCB, UnionPay and UATP however, these credit card options are not available in every departure city.

Debit card
Visa and MasterCard worldwide journey

Direct payment
China pay, Alipay for journey from China

QR Code
- SCB
- KTC

Other Channel
- PAYPAL
- LINEPAY
- WeChatPay
- SAMSUNGPay

所有乘客都可以透過Online E-receipt 取得線上電子收據,或發送詢問至   digital-accounting@thaiairways.com 並提供預訂參考或電子雜費憑證 (EMD) 以及您預訂/乘坐的航班號碼/日期,包括乘客姓名和姓氏,泰航將出具付款證明並透過電子郵件回覆您

計件制超額行李

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所有托運行李超過依客艙等級、票價及常客會員等級所規定之標準免費行李額度的旅客;該免費行李額度係以件數、重量或尺寸(長寬高)為計算基準,包括:

  • 機場 - 於報到櫃檯及泰航機場售票處購買超額行李

  • 預購超額行李 - 須於首段航班預定起飛時間至少 24 小時前,透過線上、客服中心、泰航市區或旅行社購買

額外行李件數:購買額外行李件數時,每件行李的總尺寸不得超過 158 公分(62 英吋);每件行李適用的最高重量上限,依客艙等級而定:

  • 頭等艙/商務艙 :額外行李件數(每件最高重量:32 公斤)

  • 豪華經艙/ 經濟艙: 額外行李件數(每件最高重量:23 公斤)

票價: 各航區適用統一票價,詳情如下:

  • 行李費率: 依航區及每件行李計算,航區係依目的地國家所屬之地理區域劃分

  • 超重及超尺寸行李費用: 若任何託運行李或超額行李的重量或尺寸超過每件行李的標準限額(23/32 公斤或三邊總和 158 公分),將依適用的機場航區費率,於機場收取超重或超尺寸行李費用

    • 超重行李

      • 若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度為每件 23 公斤,超重行李將依以下標準收:

        • 23–32公斤 : 
          → 收取 1 倍機場區域費率

      • 對於免費行李額度為每件 32 公斤的旅客,不接受行李超重。依部分國家的勞工法規,每件行李的最高重量限制為 32 公斤,因此單件行李不得超過 32 公斤

    • 超尺寸行李

      • 158–200 公分(62–79英吋): 
        → 收取 1 倍機場區域費率

      • 200–330 公分 (79–130 英吋) (大型行李): 
        → 另加收 1 倍機場區域費率

  • 注意事項: 
    • 恕不退款,包括部分退款及全額退款
    • 大型行李必須妥善包裝,以避免運送過程中發生損壞。若行李未妥善包裝,泰國國際航空保留拒絕將其作為託運行李承運之權利

幣別: 請注意,實際收費金額所適用的匯率,取決於辦理機場報到手續的地點。在泰國境內辦理報到時,適用 泰銖費率;在泰國境外的國際機場辦理報到時,則適用 美元費率。以泰銖或美元計價的費用,將於付款時依當地貨幣進行換算,因此最終顯示的金額可能會出現小數位數

分級超額行李件數收費

  • 預購超額行李Prepaid excess baggage 
超額行李費率 (1st 和 2nd) / 件數 (美元)
出發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國國內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第四區 第五區 第六區
第一區 80 100 130 140 160 190 225 255
第二區 95 115 140 150 170 205 235 270
第三區 120 140 160 170 190 225 255 290
第四區 160 180 190 205 225 255 290 325
第五區 200 220 225 235 255 290 320 355
第六區 220 240 255 270 290 325 355 375
超額行李費率 (3rd) / 件數(美元)
出發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國國內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第四區 第五區 第六區
第一區 160 200 260 280 320 380 450 510
第二區 190 230 280 300 340 410 470 540
第三區 240 280 320 340 380 450 510 580
第四區 320 360 380 410 450 510 580 650
第五區 400 440 450 470 510 580 640 710
第六區 440 480 510 540 580 650 710 750
超額行李費率 (1 st 和 2nd) / 件數 (泰銖)
出發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國國內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第四區 第五區 第六區
曼谷 - 630 2780 3335 4170 5560 6950 7645
泰國國內 630 1260 3410 3965 4800 6190 7580 8340
超額行李費率 (3rd) /件數 (泰銖)
出發地 / 目的地  曼谷 泰國國內線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第四區 第五區 第六區
曼谷 - 1260 5560 6670 8340 11120 13900 15290
泰國國內 1260 2520 6820 7930 9600 12380 15160 16680

注意事項

  1. 上述行李收費標準適用於2026 年 3 月 2 日(含)起出發之航程,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2. 所有託運行李選項均須於旅客登機前完成評估及收費

    i.未包含免費行李額度之旅客,或未事先購買託運行李選項而希望於機場辦理託運行李的旅客,可於機場報到櫃檯依機場費率 the Airport rate.支付相關費用

  3. 託運行李額度可能因客艙等級、常客會員等級、特定身分、航程及購票日期而有所不同
  4. 純國內航程及由曼谷出發的航程,超額行李費以泰銖計價。國際航程的超額行李費則以美元另行列示,並於收取行李費當日,依銀行賣出匯率換算為當地貨幣
  5. 兒童及嬰兒票價不適用優惠費率
  6. 每件行李的最高重量不得超過 32 公斤(70 磅)
  7. 每件行李的三邊總和不得超過 330 公分(130 英吋)
  8. 超額行李必須妥善包裝,以避免運送過程中發生損壞。若行李未妥善包裝,泰國國際航空保留拒絕將其作為託運行李承運之權利
  9. 依照泰國機場公司(AOT)* 相關規定,AOT 營運之機場(曼谷、清邁、清萊、普吉島及合艾)所使用之 X 光行李檢查設備,可接受之行李最大尺寸為:寬 70 公分、長 80 公分、高 80 公分。如託運行李超過上述尺寸,為確保航空保安及飛航安全符合相關標準,安檢人員得視現場情況要求旅客開啟行李接受檢查。此外,旅客每人託運行李原則上最多以 10 件為限,惟仍須符合相關航空保安檢查規定。若託運行李超過 10 件,實際承運與否將視各航班之行李艙空間及裝載情況而定,超額行李可能發生延後運送或拒絕託運之情形。
  10. 凡持有泰國航空實際營運航班之已開立機票的旅客,皆可於訂票流程及管理我的訂位Manage My Booking 線上購買超額行李額度。 (以下旅客不適用:團體訂位旅客,候補旅客,嬰兒,使用哩程升等的旅客) 

重要通知

若您的行程涉及多家航空公司合作夥伴,請注意,各航空公司的行李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如行程包含共用航班(Code-share),適用的行李規定將由最主要承運航空公司(Most Significant Carrier, MSC)** 決定。一般而言,適用的是銷售航空公司(Marketing Carrier)的行李規定;但若該航空公司已公布規定,明確指定適用實際營運航空公司(Operating Carrier)的行李政策,則將依該規定辦理。

在某些情況下,您行程所適用的行李規定可能為合作航空公司的行李政策。因此,旅客可能需要聯絡您的旅行社,或洽詢泰國航空的開票/訂位服務人員,以取得進一步資訊。

若您的行程往返美國,或該行程適用美國運輸部(US DOT)**的相關規定,則依美國運輸部要求,機票上第一家銷售航空公司(Marketing Carrier)的行李規定將適用於全程行程。此規定旨在確保涉及共用航班或聯程航班,且行程包含美國航點的旅客,能享有透明且一致的行李規範。

*泰國機場公司(AOT) 規定的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III  annex III.

**最主要承運航空公司(MSC)及美國運輸部(US DOT)的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 I annex I 及附件 II annex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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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線分區定義

分區 定義
第一區 孟加拉、柬埔寨、中國(昆明)、寮國、馬來西亞、緬甸、新加坡及越南
第二區 中國(昆明除外)、香港、澳門、國台灣、印度、印尼、尼泊爾、菲律賓、斯里蘭卡及馬爾地夫
第三區 澳洲(伯斯)、日本、韓國、巴基斯坦、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科威特
第四區

澳洲(雪梨、墨爾本、布里斯本)、以色列、土耳其、俄羅斯(莫斯科)

TC3(亞洲、澳洲、紐西蘭)其他目的地

第五區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法國、德國、義大利、紐西蘭、挪威、瑞典、瑞士、英國及荷蘭。

TC2(歐洲、非洲、中東)其他目的地

第六區

北美洲及南美洲

TC1(北美洲、南美洲)其他目的地